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3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开展2015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资〔2015〕65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15年度创业风险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对象
本次调查统计对象为省内注册的主要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顾问)企业。统计调查的高新区主要为省级以上高新区。
二、阶段步骤区分
1.完善调查员信息(1月27日-2月13日)。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确定调查工作责任部门及人员,并填报好《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见附件1),于2016年2月13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送至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2.调查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情况(2月14日-2月29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推荐的机构信息进行汇总,填报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至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其中,已在“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上创建用户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名单附后(见附件3)。
3.创建系统用户(3月1-3月4日)。省科技厅将为通过初审的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创建用户及账号密码,并于2016年3月4日前发送至各新增创投机构的电子邮箱。已创建用户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入系统。
4.填报统计调查数据(3月5日-4月10日)。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登入“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www.ivcc.cn)”,按照系统表格要求进行填报(详细说明见系统),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做好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据填报的督导工作,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做好相关保障及服务工作。
5.审核上报(4月11日-4月30日)。省科技厅对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是促进科技和金融
结合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且固定的负责部门,安排具体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要以统计调查工作为契机,对本区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加强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所属区域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做好统计填报工作。
3.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要如实提供和填报统计资料及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错报。经省科技厅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有关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修改,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及上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科技金融处)
联 系 人:陈海兵
联系电话:0731-88988883
2. 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利平 何娟
联系电话:0731-84586904(兼传真),84586828(传真)
电子邮箱:zhouliping302@sina.com.cn
附件:1.《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
2.《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3.《已建用户创投机构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