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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18 13:45:02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示范
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管
理办法》(国科发高[2011]173 号),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实施
(一)科技部组织开展示范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制
定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和评价标准,认定和发布评价结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科技部门,协助做好本地区示范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按企业类和事业类分别考核排序。
1.企业类中心。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注册为事业单位但企
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2.事业类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科学事业单位会计
制度。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中心参加事业类考核。
(二)每年1 25 日前,示范中心须报送《生产力促进中
心统计报表》。
(三)每年3 31 日前,示范中心须报送下列材料。
1.企业类中心。
1)法人证书复印件;
2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年度监督审核)证书
复印件;
3)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三张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经审计机构审计鉴定的收入支出表
2.事业类中心。
1)独立法人证书复印件;
2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年度监督审核)证书
复印件;
3)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
4)经审计机构审计鉴定的收入支出表
(四)参与评价的示范中心须按时、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
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视同自动放弃示范中心资格。
(五)科技部采取信息和数据核实、专家评审、答辩等方式
对参与评价的示范中心进行绩效评价,获得评价结果。
三、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
企业类中心评价指标。具体指标及解释见附件1
事业类中心评价指标。具体指标及解释见附件2
(二)计分方法。
1.财务数据评价指标。
1)无量纲变换。
每个具体指标数据按变换公式进行无量纲变化,计算出该指
标的变换值,变换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变换公式为
) ) min max min ( /( ij ij i i i Y = X X X X
其中,i 代表第i 项指标,j 代表第j 个参评中心, ij X 为第j
个参评中心的第i 项指标数据, i max X 为该指标在全部参评中心该
项数据的最大值, i min X 为该指标在全部参评中心该项数据的最小
值, ij Y 表示第j 个参评中心第i 项指标数据的变换值。
2)指标值百分化。
设定同次绩效评价中,某项指标最大值得分为100 分,最小
值得分为60 分,中位数得分为80 分,则第j 个参评中心第i
指标的百分化数值得分Zij为:
如果YijYimid ,Zij[YijYimin/YimidYimin*20]+60
如果YijYimid ,Zij[YijYimid/YimaxYimid*20]+80
其中,Yimax Yimin Yimid 分别为该指标在全部参评中心中
无量纲化数值得分的最大值、最小值和中位值。中位值即该指标
排序居中的参评中心的数值,若参评中心数为偶数,则为居中两
个参评中心数值的平均值。
2.统计数据评价指标。
1)统计指标的分值,企业类见附件1,事业类见附件2
2)沟通交流中的指标根据评价年度的情况,由评价机构
相应给出1.00.70.40.1 的分值,即为变换值。
3.单项具体指标的最终得分=变换值×该项具体指标的最终
权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评价指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具体指标的算术和。
(三)指标采集。
1.财务数据的获取。上报的财务报表。
2.统计数据的获取。上报的统计数据。
四、评价结果
(一)评价结果分为5 类。
1.A 类。即评价排在企业类、事业类前15%的示范中心。
2.B 类。即评价排在企业类、事业类前15%-40%的示范中心。
3.C 类。即评价排在企业类、事业类前40%-70%的示范中心。
4.D 类。即评价排在企业类、事业类前70%-90%的示范中心。
5.E 类。即评价排在企业类、事业类后10%的示范中心。
(二)评价结果为E 的示范中心,该年度评价为不合格。
、附则
(一)本细则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绩效评价细则(国科办
高字[2007]75 号)同时废止。
企业类示范中心评价指标及解释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分类权重具体指标权重来源
中心规模22
资产总额6 财务
职工人均资产6 财务
实收资本5 财务
职工人均资本5 财务
服务成效36
收入总计8 财务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6 财务
业务增长率8 财务
人均服务收入8 财务
服务企业总数6 统计
财务效益15
主营业务利润率5 财务
平均净资产5 财务
净资产收益率5 财务
人力资源12
职工总数6 统计
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比例6 统计
沟通交流15
报表及时与准确性5 定性
参加行业活动情况5 定性
信息沟通情况5 定性
(二)统计指标相应的分值
具体指标ij X 取值区间变换值
服务企业总数
ij X ≥1500 1.0
1500> ij X ≥1200 0.7
1200> ij X ≥1000 0.4
7
1000> ij X ≥600 0.2
ij X <600 0.1
职工总数
ij X ≥100 1.0
100> ij X ≥70 0.8
70> ij X ≥50 0.6
50> ij X ≥30 0.3
ij X <30 0.1
学士学位以上
人员比例
ij X ≥95% 1.0
95%> ij X ≥90% 0.8
90%> ij X ≥85% 0.5
85%> ij X ≥80% 0.3
ij X <80% 0.2
(三)指标解释
1.资产总额。
取值于评价当年“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的“年末数”。
2.职工人均资产。
职工人均资产=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职工人数。
3.实收资本。
取值于评价当年“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的“年末数”。
4.职工人均资本。
职工人均资本=年末实收资本/年末职工人数。
5.收入总计。
取值于评价当年“收入支出表”的“收入总计”的“年末数”。
6.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取值于评价当年的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主营业务收
入净额”的“本年实际数”;
7.业务增长率。
业务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
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8.人均服务收入。
人均服务收入=收入总计/职工总数。
9.服务企业总数。
指当年接受过中心提供某项服务的企业数量。若某企业接受过
多项或多次服务,仍按一个企业计数。
10.主营业务利润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11.平均净资产。
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
12.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13.职工总数。
指在本中心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
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聘期在一年以上的中心长期聘用人员
的数量。
14.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比例。
指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工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5.报表及时与准确性。
按时、认真填报统计快报和年报,报表中未发现虚报、瞒报、
漏报指标。
16.参加行业活动情况。
按要求参加科技部和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17.信息沟通情况。
及时向科技部和协会报送宣传信息,每年在协会工作网站发表
的信息数量和质量。
事业类示范中心评价指标及解释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分类权重具体指标权重来源
中心规模16
资产总额8 财务
职工人均资产8 财务
发展能力37
收入总计8 财务
非政府性收入比例7 财务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7 财务
业务增长率7 财务
服务企业总数8 统计
服务条件14
人均政府投入7 财务
政府投入增长率7 财务
人力资源18
职工总数6 统计
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比例6 统计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6 统计
沟通交流15
报表及时与准确性5 定性
参加行业活动情况5 定性
信息沟通情况5 定性
(二)统计指标相应的分值
具体指标ij X 取值区间变换值
服务企业总数
ij X ≥1500 1.0
1500> ij X ≥1200 0.7
1200> ij X ≥800 0.4
800> ij X ≥500 0.2
ij X <500 0.1
职工总数
ij X ≥80 1.0
80> ij X ≥50 0.7
50> ij X ≥30 0.4
30> ij X ≥20 0.2
ij X <20 0.1
学士学位以上
人员比例
ij X ≥85% 1.0
85%> ij X ≥80% 0.7
80%> ij X ≥75% 0.4
75%> ij X ≥70% 0.2
ij X <70% 0.1
中级职称以上
人员比例
ij X ≥80% 1.0
80%> ij X ≥75% 0.7
75%> ij X ≥70% 0.4
70%> ij X ≥65% 0.2
ij X <65% 0.1
(三)指标解释
1.资产总额。
取值于评价当年“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的“年末数”。
2.职工人均资产。
职工人均资产=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职工人数。
3.收入总计。
取值于评价当年“收入支出表”的“收入总计”的“年末数”。
4.非政府性收入比率。
非政府性收入比率=非政府性收入总额/本年度收入总额×
100%
5.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事业类中心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本年收入总计-本年其
他收入。
6.业务增长率。
业务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
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7.服务企业总数。
指当年接受过中心提供某项服务的企业数量。若某企业接受过
多项或多次服务,仍按一个企业计数。
8.人均政府投入。
人均政府投入=上年各级政府投入总额/职工总数。
9.政府投入增长率。
政府投入增长率=(本年各级政府投入总额-上年各级政府投
入总额)/上年各级政府投入总额×100%。
10.职工总数。
指在本中心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
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聘期在一年以上的中心长期聘用人员
的数量。
11.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比例。
指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工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2.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
指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3.报表及时与准确性。
按时、认真填报统计快报和年报,报表中未发现虚报、瞒报、
漏报指标。
14.参加行业活动情况。
按要求参加科技部和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15.信息沟通情况。
及时向科技部和协会报送宣传信息,每年在协会工作网站发表
的信息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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