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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4 16:44:47文章来源:阅读:
国科发基〔2021〕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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