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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转资金项目监理和2010年度农转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5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各市州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2]73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2]74号)的要求,将对2010年度国家立项的农转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和2011年度国家立项的农转资金项目进行监理。同时省级2010年的农转资金项目验收和2011年的农转资金项目监理工作同步进行,请项目所在市州科技局加强此项工作的督促,确保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

    按《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1年立项的农转资金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中期检查监理阶段。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项目合同书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认真检查,从中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填报相关表格,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材料。

    1、2011年国家立项农转资金项目(见附件一)的监理要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上进行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并按照提纲要求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五)。《项目监理表》在网上提交后应在线打印出纸质材料,并与《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

    2、2011年省级立项农转资金项目(见附件二)的监理表在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的文件中下载填报。同时将《项目监理表》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

    3、对项目执行情况差、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其它原因而终止的项目,按照监理文件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冻结转化项目资金,并安排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和其它说明材料。

    4、国家和省级农转资金项目监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由承担单位加盖公章后请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信息大楼912室)。

    二、2010年农转资金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0年立项的农转资金项目,通过两年的实施已进入验收阶段。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指标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报相应表格、提交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1、2010年国家立项农转资金项目(见附件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上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并在线打印出纸质材料,同时按照总结材料提纲要求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五)。

    2、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要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其审计报告要按照规定内容进行编写(见附件六)。

    3、项目验收报送材料包括:①在线打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表1至表5由承担单位填写并盖章),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单位盖章),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由承担单位盖章),④附件(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⑤项目承担单位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2份(见附件七),并附上能充分体现项目成果的JPG格式数码照片2张,每张照片1M以上。

    4、2010年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送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后再正式打印出相关材料和表格,按照规定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原件1本,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二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材料请于2012年10月30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至542420702@qq.com邮箱。 

    5、省级农转资金项目(见附件四)验收要填报《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3份和项目实施总结3份。由所在市州科技局组织验收,并在“验收表”中签署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市州科技局统一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三、其它事项

    1、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和项目验收数据填报请登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监理(或验收)项目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送给项目单位,经激活后使用直至系统关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保管。

    2、《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和监理表在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nckj.hnst.gov.cn/)的文件下载栏中下载填报。

    3、凡承担2010年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的单位除完成上报材料外,还需准备项目验收会议材料,即:①《项目验收表》8份,②项目执行情况总结8份,③10分钟左右的项目汇报PPT。项目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4、农转项目在填报监理和验收各表格、总结或审计报告等材料中的相关数据必须与电子文档中提供的数据一致,统计数据时间截止为2012年9月30日。

    5、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信息大楼912室)

    联系人:  谢娇  谭艺平   蒋永成

    电    话:0731-84586863(兼传真) 88988837   8898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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