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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3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7号),省科技厅决定对运行满三年的省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内容及目的
    评估的主要内容:科研方向;科研能力、研究成果;人才队伍;实验条件;对外开放与学术交流;运行与管理。
通过绩效评估,引导重点实验室做精、做优、做强,形成特色和品牌;引导重点实验室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加大成果应用、转化力度;引导依托单位在管理模式、运行经费、场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等方面加大对重点实验室投入力度。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步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经费后补助的依据。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基准日
    评估对象为运行满三年的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共有42家。
    对参评重点实验室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估。
    三、评估实施
    1、评估方式。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组织会议集中评审,初步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名单。对初评为优秀和不合格的,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核实。综合会议评审与现场核实专家意见,形成综合评估结果。对综合评估为“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限期整改,6个月以后进行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取消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2、评估进度安排。
    ①资料上报与审查,6月20日~7月31日;
    ②会议评审评估,8月1日~8月20日;
    ③现场抽查,8月21日~9月10日;
    ④综合评估,9月11日~9月25日;
    ⑤审核和发布评估结论,9月26日~10月10日。

    四、资料报送
    此次评估由厅发展计划处(基础研究处)委托湖南四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评估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审核盖章的《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有关附件一式2份,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湖南四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1804房间)。
    联系人:湖南四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胡远芬 言 迎  
    电  话:0731-88988126  
    邮  箱:hnsida@163.com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肖 亮 
    电  话:0731-88988716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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