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2013年度项目验收和2014年度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各市州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的要求,决定对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和2014年度立项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监理。现将项目验收和监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验收与监理
㈠2013年立项项目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书指标认真填报表格、提交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1、全面检查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2、撰写总结材料。2013年立项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见附件一)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上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按照总结材料提纲要求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四)。
3、出具审计报告。项目验收前要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认定的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报告按要求格式编写(见附件五),没有进行专项审计,不能验收。
4、材料要求。验收材料包括:⑴在线打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表1至表5由承担单位填写并盖章);⑵《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写并签字盖章);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由承担单位编写并盖章);⑷附件: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⑸科技成果简介及照片(见附件六)。
验收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一式3份,装订成册(其中原件1本,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二字)。正式文本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1002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或发hnnczx@163.com邮箱。
㈡2014年立项项目监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查,填报相关表格,提交执行情况总结和相关材料。
1、撰写执行情况总结。2014年国家立项农转资金项目(见附件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上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按照提纲要求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四)。
2、材料要求。《项目监理表》在网上提交后,在线打印,与《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承担单位加盖公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1002室)。
3、对项目执行情况差、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其它原因而终止的项目,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
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13年、2014年立项的省级农转资金项目验收,按照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时间和要求统一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名单见附件三)。
三、其它事项
1、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及监理数据填报请登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项目监理,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与项目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一致。
2、凡2013年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的单位除完成上报材料外,另需准备项目验收会议材料,即:①《项目验收表》8份;②项目执行情况总结8份;③10分钟的项目PPT汇报材料。
3、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与监理采取会议验收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4、在填报验收各类表格、总结和审计报告等材料中的相关数据必须与电子文档中提供的数据一致,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夏正元 黄春元
电 话:0731-88988056 88988839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