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6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计划与资金管理改革有关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公平、公开、公正组织好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现发布《2017年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并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支持衡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科技成果在衡阳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2.优先支持原则。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3.公正公开原则。专家评审意见是立项的重要依据,立项后需申报市政府财政资金的重大重点项目,除网评外,还需要会议评审答辩。审核批准后确定的科技项目需在市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二、申报类别
1.科技重大专项
2.重点研发计划
3.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4.科技创新平台计划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登陆(www.hyinfo.gov.cn),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已注册的不重复注册,同一单位仅限一个用户名,已注册用户密码可咨询项目受理中心。申报单位应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2.上年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企业相关创新能力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专利证书等)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项目正式立项后须按要求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市财政局(企业科)存档。未进行网上申报、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二)项目推荐。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局组织、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 每个县市限推荐10个项目;有关园区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项目,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经“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统一推荐到市项目受理中心,市项目受理中心将受理项目名单报送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立项。
(三)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7月19日。推荐时间截止到7月25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研发方向、预期目标等内容,应满足我市“植优补短”战略需求,符合我市产业技术政策,围绕我市集中打造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优势产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支持衡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成果在衡阳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不在《2017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2.项目单位须在衡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和实际经营地均在衡阳区域内的。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衡阳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衡阳市。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财政资金使用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项目单位派人担任,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在市直有关部门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承担科技项目未验收/结题的原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承担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结题的原申报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存在严重问题的,不得申报项目。
4.在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科技年报中未填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数据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立项。
5.未在湖南省企业财务会计网络报送系统填报数据的规上工业企业(相关注册填报咨询财政局企业科),不得申报项目立项。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8869079
市财政局企业科 8867689
市项目受理中心 8855202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