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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市直园区管委会,衡山科学城,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公平、公开、公正地组织好2018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8年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创新平台计划、指令性计划等五类进行分类组织申报。指令性计划主要针对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和应急性任务,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衡阳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

4.具有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投入和技术装备。

5.在湖南省企业财务会计网络报送系统按要求填报数据。 

6.没有到期未验收/结题的市科技项目(有推荐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除外)。

(二)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应符合《2018年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鼓励单位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申报的项目应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3倍以上(基础研究、公益类研发项目可适当放宽)。已获批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平台不得再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计划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2项。没有未验收/结题的市科技项目。

三、资助额度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采取前资助方式,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为50万元。

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用前资助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支持金额为1030万元。

3.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题。项目采用前资助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支持金额为10-20万元。

2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题项目采取前资助方式,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支持金额为10万元。

3基础研究专题。项目采取前资助方式,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支持金额为5万元。

4.科技创新平台计划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资助,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10万元。

2)市级重点实验室。项目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资助,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为10-20万元。

3)市级众创空间。项目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资助,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为10-30万元。

4)市级星创天地。项目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资助,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为10-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其他类别申报单位应登陆衡阳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www.hyinfo.gov.cn),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2018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

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等)。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每个县市及南岳区限报5个(非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题项目不超过1个)。其他4个城区推荐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题项目不超过2个。

市直园区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行文推荐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高新区、松木经开区、白沙工业园内申报的非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不超过2个。

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项目,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申报系统中上传的资料及相关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推荐单位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分别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市财政局企业科。

六、 申报时间

实行全年申报,分批受理入库、出库评审。第一批网上受理入库时间截止到710日,推荐时间截止到715日。

七、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加快建立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65号、《湖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湘科字(2015149号的总体要求,从今年起,将科技报告全面纳入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管理程序,科技报告的完成情况是验收考核的必要条件。根据衡阳市科技计划体系,决定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限基础研究专题)这几类计划中开始试行,请申报以上计划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书的考核指标中写明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类型、最低数量和最迟期限。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8869079

市科技局高新科            8869157

市科技局农社科            8855758

市科技局成果科            8338051

市科技局监督管理科         8869317

   市财政局企业科            8867687

      项目受理中心             8246429 

 

附件:1.2018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3.2018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4.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5.衡阳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书

6.衡阳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7.衡阳市星创天地认定申报书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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