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交易类
1.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技术输出方):对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含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等,2018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20万元以上。
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技术受让方):对在我省注册的企业,2018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万元以上。
3.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技术输出方),综合其2018年内为省内技术受让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活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二)政务服务类
1. 科技成果登记服务:对受托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服务点,综合其201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服务情况,包括科技成果登记的总数量、有转化需求的成果征集数量及推荐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的数量等。
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对受托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统计的服务点,综合其2018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情况,包括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总份数、技术交易额及相对上年度的同比增长情况、组织吸纳省内其他市州技术合同的情况等。
(三)综合服务类
1.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对从事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综合其2018年度按标准完成科技成果评价的总数量、出具的标准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在技术交易、产品推广、市场投融资等方面的采用情况等。
2. 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对从事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的机构,综合其2018年度开展技术成果信息推送、协助征集并进行技术(融资)需求挖掘、组织开展技术供需(投融资)对接活动等各类中介服务活动的成效等。
3. 技术转移培训服务:从事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的,综合其2018年度开展非营利性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培训、科技成果登记业务培训、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等技术转移业务培训活动的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