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国防科工、教育、税务、统计部门,省直管县科技、教育、税务、统计部门:
为深入实施《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按照《研发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加强研发投入统计工作,提升2019年度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我省R&D的投入水平,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任务实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应统尽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行动的决策部署,各级相关部门根据《统计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好研发投入统计工作。重点围绕研发投入统计范围,认真梳理完善研发统计单位名录库,指导规范及时填报,确保应统尽统。
二、明确责任,提升统计质量
研发投入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统计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法人单位的研发活动统计;负责对科技统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研发活动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社会研发活动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
(二)科技部门。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非企业事业单位(民口科研机构及73-75行业事业单位)的研发活动统计,完善调查单位名录库;负责对所属领域研发活动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研发活动统计数据质量;会同统计部门,对全社会各主体研发活动统计数据进行发布和解读;做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宣传等工作;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
(三)国防科工部门。负责军口科研机构研发活动情况统计,督促军工企业提高研发活动统计数据质量;负责军口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监督和管理;配合统计部门对全社会研发活动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四)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研发活动统计,负责对高校研发活动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同统计部门,对全社会各主体研发活动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督促高校落实创新政策、加大研发活动投入。
(五)税务部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三、统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通过各类通讯方式和移动互联网办公方式,确保宣传到位、动员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推动辖区内企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全面、准确填报科技投入相关数据。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领域内填报单位的筛查摸底,防止漏报漏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技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对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政策宣讲和财务、统计业务培训,特别是指导、督促企业规范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要求设立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建立健全研发活动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级相关部门要将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纳入对各研发主体的诚信监督考核,对各类研发主体填报过程中存在的瞒报、虚报、漏报、迟报,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外,建立研发投入统计工作黑名单制度,并纳入各类财政资金项目申报的诚信考核体系。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