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南省科技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用人单位在外国专家从异地返回本地时,应及时了解外国专家详细行程,做好疫情防范准备工作,并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及外国专家居住地社区报备。做好《疫情防控外语通》和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宣传推广。
通知还明确,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专家情况统计工作。因疫情影响暂未回湘外国专家,用人单位要掌握动态和回湘计划,做好政策宣讲。建立常态化的外国专家疫情防控服务机制。外国专家返回本地后,应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规定,服从居住地社区居家隔离等管理。对根据要求实行隔离的外国专家,用人单位应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服务工作,保障外国专家的生活和防疫物资。外国专家在湘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用人单位应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帮助外国专家就诊。各市州科技局给予积极协助,并于两小时内上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