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知识专题
发布时间:2016-11-30 00:00:00文章来源: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阅读:
根据《关于同意在长沙高新区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批复》(湘科成(2016)5号)文件,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作为今年新增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负责长沙高新区内企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为了提高广大企业朋友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了解,帮助企业切实享受政府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的优惠和补贴福利,特开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知识专题,请持续关注。
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对其属于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什么好处?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及省、市级有关补助,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补助。 一、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二、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技术转移交易类后补助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转让)补助(技术输出方):重点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输出方),以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等形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根据其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实现的技术交易额和进行转移转化的区域,给予适当补助。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补助(技术受让方):重点支持省内企业(技术受让方)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省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根据其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实现的技术交易额,结合经认定登记后,技术成果的转化成效(形成的销售收入、上缴利税等),给予适当补助。
四、长沙市小微企业技术交易补贴
在长沙市范围内经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若合同成交额不低于 2万元,且合同交易一方为小微企业,对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为且工商、税务关系均在长沙市的合同卖方给予2000元补贴。